國家發改委《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提出,將大力支持
特色小鎮有序發展,針對一些地方將“特色小鎮”作為噱頭,各種發展訴求都冠以此名義,造出許多徒有其名的“概念小鎮”,必須堅決制止,使特色小鎮健康有序發展,真正實現“特而強、聚而合、小而美、新而活”的建設初衷。
我國的特色小鎮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涌現了一批特色鮮明、創新發展的典型案例,比如南湖基金小鎮、龍泉青瓷小鎮、平遙古城、余杭夢想小鎮、蕭山空港小鎮、麗江玫瑰小鎮……,但是在特色小鎮創建的過程中,也存在政府過分追求政績,企業急于爭取政策、土地等沖動現象,造成“新瓶裝舊酒”、“假小鎮真地產”等現象,許多徒有其名的“概念小鎮”的出現,反映了各地在創建特色小鎮過程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部分地區對特色小鎮建設盲目跟風,缺乏對自身特色產業、文化遺存及資源稟賦等優勢的正確認識,不顧自身發展階段、經濟水平和特色小鎮生成與發展的基本規律,照搬照抄,產業選擇上多小題大做,甚至無中生有,希望通過稅收優惠、資金補貼、用地傾斜等優惠政策來維持小鎮運轉,針對這種特色小鎮,一旦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應及時取消特色小鎮稱號。
特色小鎮發展的核心不在于房地產的開發,而在于產業的運營,無論是做文旅小鎮,還是做產業小鎮,其最終指向的都是產城融合這一發展模式,而非單純的房地產建設,因此要嚴格防范和控制部分房企將特色小鎮“房地產化”的風險。特色小鎮的發展一旦房地產化,反而會拉高土地成本,特色產業難以發展,最后會演變為房產泡沫。所以要綜合考慮特色小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的規模,對產業地產和住宅地產的交易期限進行嚴格控制,突出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
特色小鎮建設對于優化經濟結構、激發增長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大戰略、大創新,是影響長遠的發展理念和政策導向。因此,針對“虛假小鎮”、“虛擬小鎮”等問題,必須端正觀念,規范制度,合理引導,促進特色小鎮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