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資源保護
以環境和資源的優化利用為旅游開發的核心。生態系統保護: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與野生動物的互動項目應避免干擾野生動物群體的生存或對其生活習慣造成不良影響;不得提供以野生動物為原料的餐飲和加工食品,不得銷售以野生動物為原料的土產和手工藝品;以人工繁殖群體為主導的生物及其產品的利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外來物種的入侵,盡量利用本地原生物種進行綠化修復和環境美化;盡量減少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干擾,通過管理措施對自然生態系統進行有益補償;在自然風景區活動時,應控制噪聲和夜間照明,保持夜空黑暗,避免影響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和生長。
2、文化資源保護
尊重當地社會文化真實性,保護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傳統價值,促進跨文化理解和包容;對古墓葬等不可移動的文物,應當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最小限度干預的原則,全面保存和延續文物的真實歷史信息和價值;綜合考慮文化遺產的保護和解釋功能,制定并實施文化景觀專項保護方案;歷史小鎮、歷史街區景區應避免破壞古鎮、街區的肌理、空間格局和歷史風貌,歷史小鎮、歷史街區的更新應以小尺度、漸進的方式有機進行;尊重原始定居的服飾、語言、宗教、風俗習慣、當地文學藝術等特色文化,創新利用非物質文化,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旅游開發中過度轉化和粗制濫造,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商業化;未被批準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應當設置保護標志。
3、資源節約再利用
在購買生產資料、建材、飲料、食品、易耗品時,優先購買當地生態環保產品;重視資源再利用,完善可回收、可降解等一系列措施;使用可再生能源,仔細衡量是否購買和使用一次性耗材,并逐年減少使用;重視水資源管理,利用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水資源,建立相應的機制和措施,不斷降低用水量,建立雨水收集系統和中水處理系統,注重電源管理,采用照明智能控制系統;符合條件的景區應根據實際情況,應用新能源,采用節能技術、設備設施和綠色環保材料。
4、減少污染
監測可能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減少交通運輸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節約用水,循環用水;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引入碳匯項目,開展碳中和活動;通過宣傳、激勵等措施,鼓勵游客參與景區的環保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