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資源,促進文旅業態、產品、市場等多方面融合
充分利用已有的文旅資源,深入挖掘鄉村文旅要素,豐富文化產品與旅游商品市場。深入分析文化與旅游資源特點,將更多的文化資源納入旅游,將更多的文化特色融入景區,提升旅游項目的文化內涵,加快文旅融合,打造文旅融合的新產品,推動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過程中要堅持市場的主導地位,并且積極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文化旅游資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增強新業態的群體示范與引導效果,推動文旅市場的積極融合。
2、構建區域聯動機制,推動文旅協同發展
緊抓各地區協同發展機遇,構建跨界融合、協同共享機制,發揮區域文化旅游的輻射帶動優勢,促使文旅資源打破孤島,加速跨界流動。重點推動區域文旅一體化向縱深發展,可借鑒長三角文旅一體化經驗;加快區域優勢文旅品牌、重大項目、重要承接平臺的協作與對接,明確戰略定位,精準對接旅游度假市場需求,有序引導旅游市場、技術、信息、人才、媒體等優勢觸角向文旅融合產業延伸。
積極探索城鄉文旅協同發展模式。文旅產業協作實驗區要發揮各自片區優勢分工協作,注重發揮文旅鏈在城鄉融合中的關鍵作用,形成“文旅架橋、城鄉協作”的產業發展構架,為推進城鄉協同發展提供先行示范。
3、加快文旅融合人才的外引內育,提升復合型人才供給
探索文旅人才外引機制,創新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的人才培養模式,著力打造文旅行業培訓中心和研究結構,積極構筑文旅專業人才孵化基地,增強部門互通,助推政府、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一批產學研一體式文旅人才;打造文旅人才內育機制,立足本地挖掘、培育混合型人才;逐步提升文旅人才隊伍待遇,有序引導各類文化旅游人才下沉基層和鄉村,助力鄉村文旅開發建設,為鄉村文旅的高質量發展持續造血。謀劃建立一批文旅產業培訓交流基地,以創新研發為導向推動“文旅智創社區”建設,聚集、引進文旅復合型人才、創新團隊、管理團隊及相關專家等人才隊伍為文旅行業發展賦智;承擔“產學研”人才承接平臺建設,推動文旅人才省、市、縣“村校企”梯度對接。
鼓勵各地市深度探索建立文旅融合產業利益聯結機制,配套薪資、獎金、補貼、股權等相關激勵政策,如推行“農戶+合作社+文旅企業”模式,旅游與產業收入的三分之一用于農戶分紅,三分之一按照研發、管理、運營用于專業人才分紅,三分之一用于日常管理和未來發展,提高社區、社區機構和人才參與文旅融合建設的自主性和積極性。
4、推動“數字+文旅”落地實施,打造智慧型文旅格局
加強技術、人力與資金支持,推動重點文化旅游帶文旅項目有效落地。推進5G技術、高新設備、3D呈現、萬物萬聯、智慧推廣、全媒體技術在鄉村重點旅游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的有效注入,加強技術領域資金、人才、市場、政策支撐,打破鄉村“走馬觀花”式靜態發展困境,推動一批“數字+文旅”項目在農村盡快落地,以數字文旅項目為軸心,將科技智慧觸角向鄉村配套設施建設、未來社區服務、產業經營銷售、村民文化生活、組織機制治理延伸。
推動智慧文旅平臺創新轉型。建設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務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有效承接重點支撐項目,打造吃、住、行、游、購、娛、研、學于一體的智慧服務與管理平臺,建立智慧服務和“云端市場”,有效構建智慧文旅生態鏈。
5、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
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設立專項保護和開發資金,確保歷史文化遺跡的完整性和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通過政策引導和社會資本的參與,推動文旅產業的融合發展。